内部投研——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内部投研——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9月29日,中铭信内部就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进行了研究学习

9月29日,中铭信内部就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进行了研究学习

专题主要分三个方面进行讲解:合伙企业的概念分类、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

首先了解一下合伙企业的概念:

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人为着共同目的,相互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自愿联合。体现的是一种单纯的合同关系。合伙关系依照合伙企业法进行登记并取得营业资格后,就体现为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的特征是“所有”:即“所有的合伙人”(不论其出资形式、不论其是否执行企业事务)对“所有的企业债务”均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特征是“先看债务再找人”,人数:至少2人以上,《合伙企业法》未对最高人数限额

 

有限合伙企业

 

 

 

 

总结:法定事项
某些事项法律有明确规定的,合伙协议的约定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1)普通合伙人以其财产份额出质的,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2)普通合伙人绝对不得从事同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3)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绝对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4)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5)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6)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最新合伙企业法全文:

http://www.66law.cn/tiaoli/38.aspx